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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寻人启事

似乎想到什么,杨乐天没有回应他,而是脚步一转,抄起自己的背包翻找起来。拉开内兜的拉链,他找到了一个钱包,里面五张百元大钞整整齐齐的叠放在一起,根本没有人碰过。

那个贼根本没有拿钱,还有我的手机也在……贼不为财?不可能!——他边想着,推开了几步之遥的第三个隔间,发现每个隔间侧面的隔板下都有一尺的高度是空的,也就是隔间之间是相通的。

杨乐天捏紧了钱包,立在原地思考起来:永世剑的剑柄应该就是从隔板的空当那里,由第二个隔间滚到这个隔间里来的……那么不妨大胆假设一下,那个贼人是拿到了永世剑,然后无意中触动了按钮成功穿越了,而他没有“握紧此剑”,所以永世剑滚落,不知道穿去了哪个时空……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说明剑柄上的按钮还没有坏掉,太好了!不过,为什么我每次按都回不去呢?难道,一定要同去才能同归?看来眼下唯有找到吴阴天……

“嘿,哥们儿,没事吧?”胖子吐出了最后一口烟雾,将烟屁在窗台的瓷砖上缓缓地撵灭,掷进了纸篓里。

杨乐天被他一唤,惊醒:“哦,没事,再见。”他稍一点头,便快步走出了厕所。

“操,这哥们儿,有点儿意思。”

第二天是个工作日,杨乐天习惯性地起了个大早,在街边随意买了油条和豆浆,便拿在手里匆匆忙忙地乘上了一辆出租车。这半年来,他都是用出租车作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虽然手里拿着汽车钥匙,也明明知道小区里的那辆白色捷达车是自己的,可是看着那有他照片的驾照,却是不敢动车,因为他不会开。其实,有件事他一直想不通,他是怎么和另一个人交叠在一起的,那个人有着和他同样的外貌和名字,还有一份特殊的工作——警察。

杨乐天那日一醒来,就被人告之他在和歹徒搏斗时胸口中了抢,然后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他一出口,几乎露出马脚,还好那个警察没有任何亲人,只有一个刚分了手的女朋友向他讲述了一些事情。原来,这个世界上的杨乐天也是一个孤儿,他的父母在他十岁的时候死于一场绑架意外,而那个男孩也在那个时候立志去做警察。

警察!因为他在这次任务中的英勇表现,还破格由警司提拔成了警监?!

杨乐天一开始很讨厌这份工作,因为这工作限制了他自由活动的时间,他一心所想全是找到吴阴天,然后和那混蛋一起穿越回去。不过几个月下来,他也渐渐习惯了,毕竟人生活在社会中需要一份事情来打发那些烦躁的情绪,而更令他欣慰的是,他可以利用这份工作之便去搜找吴阴天。

正如现在,他坐在办公桌前,打开电脑,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点了几点,就敲击出了“吴阴天”三个字。他按了一下回车,眼睛注视着屏幕,随手拿起办公桌上的早餐豆浆,喝了两口。

这三个字他已经在警局内部资料库中搜索过无数次,可是每次只有那四个令人绝望的字出现在屏幕正中——查无此人。

半年来,这四个字无数次出现在屏幕上,而杨乐天早已从一开始的兴奋、期待、抓狂,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一口豆浆一口油条地嚼着。

而此时,电脑那个圈圈突然转了半天,然后不动了。杨乐天微微皱了眉:“加载不上,死机了么?”他放下豆浆,在鼠标上点了两下,可那屏幕上的各个图标还是一点反应也不给。于是,他气闷地将鼠标一摔,刚要俯身重新按动机箱上的圆钮重启电脑,忽然那屏幕在他眼前闪了两闪,居然弹出了令人欣喜若狂的画面。

吴阴天,男,现居住地:北京市……

屏幕上有详细的资料,却在通常有照片的位置是空了。杨乐天反复读了几遍后,将那些资料熟记于心,便关上电脑,在电话中和下属打了声招呼后便走了。

由于是私人的事,杨乐天依然是出门打车,直奔一个叫“非凡康复中心”的地方。下了出租车,他抬头望向康复中心十六层的大楼。这个楼并不算高,何况,在北京这个繁华都市生活了半年,高楼大厦在他眼中早已司空见惯。于是,杨乐天放开步子,平静地步入大门,进去一打听才知道,他要找的三号楼原来是这康复中心后院的一幢老楼。

穿过一片开阔的广场花园,杨乐天便见到了传说中的三号老楼。这老楼很矮,只有六层,是八十年代初新建的第一批抗震房。现在老楼外墙刚刚经过重新翻修,在原本的红砖上刷上了明亮的白漆,乍一看,还真有些刺眼。

杨乐天在阳光下眯起双眸,驻足审视着这幢白亮的楼房,在寻找入口的同时,不由向上望去。忽然间,在他那启开一隙的眼缝中闪出了一道锐利的光,他呼吸一窒,游离的眼神霍然凝聚,定格在二楼的一扇窗子里,因为那里有令他这辈子都无法忘却的面孔——白皙并不张扬的方正五官,勾人阴霾的一双诡异眼眸,还有那令人憎恶的两片薄唇。

阳光的金辉下,曾经仗剑的青衣侠客恍然重现,杨乐天狠狠地收拢了手指,在心底大喝一声:吴阴天,跟我回去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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