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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烽烟,长河落日!
半个落日已被太平山山头遮住,西边天空被夕阳映托,如火、如血!
西风强劲,吹起的砂石打得脸上生疼,可这一队骑兵却毫无知觉,仿佛被击打得麻木的脸与自己无缘!
碗大的马蹄狠狠敲打在砂石道上,不时溅出一丝丝微不可察的火星,高大的战马已筋疲力尽,鼻孔中喷出一股股白雾,但马上的骑士却没有任何同情之心,夹着牛皮制成的马鞭仍一下下抽打在马臀上。
最前面的一人,秃顶鹰目,右耳上挂着的一个硕大的耳环,不知是在显摆,还是真的不怕冷,小羊皮夹袄直接敞开,露出胸前狰狞的狼头纹身,铜铃似的双眼向左一瞟,而后大声喝道:“老三,再加把力,今晚无论如何要赶到独狼沟!”
三骑并行,中间一个面色青白的马脸瘦高个没有吭声,只是把眼光往左侧瞄了一下,只见最左边一个同样敞着怀的刀疤脸轻哼一声,淡然说道:“放心吧,老二,还有五十里就到,误不了大事。”
说话的同时,一双三角眼向右一转,马脸瘦高个只觉得心头一乱,额头的汗水不知不觉又多了一层,地包天的嘴唇向上翘了翘,就回过脸看路,理也不理这个只知打杀的浑货。
队伍最后面,有两骑已遥遥落后,一个半长寸头,夹着花白头发的半百老头喘着粗气,对身边一个半大小子说道:“虎娃,再撑一下吧,快到了。”
叫虎娃的小伙大概十五六岁,圆脸大头,浓眉下一双大眼特亮有神,只听他盯着前面老三脑后那标新立异的独特小辫,恨声说道:“哼,赶着去送死呢……”
“莫说,虎娃,被三爷听到了又得挨鞭子,前阵他打你还轻吗?”
一听这话,虎娃身体在马背上忽然抖了一下,感觉背后纵横交错的鞭痕象是擩动了一番,一股热血忽然涌上面门:“哼,总有一天,我要他死!”
半白老头微微叹了口气,轻轻抖动缰绳,让马再次降低了速度:“娃呀,这乱世里,能活下来就不错了,到处是军阀马匪,你就是杀了他,又能跑到哪去?”
“我不管,就是想杀了他,他不是人,是畜牲!哪天我要是杀人,花叔你别拦我。”
半白老头摇了摇头,没再回话,而是紧了紧缰绳,带着半大小子继续赶路,而半大小子旁边并牵着的一匹马上,传来一阵叮铃当朗的脆响,马褡裢里装的好象是各种铁器零件。
没错,里面装的都是修枪工具,这个虎娃,大名叫赵虎,原先是一个乞儿,被走南闯北的修枪匠王老根收留,认了义子,从此,这个乞儿就跟着老根一路帮人修枪,混口饭吃。
说起来,大西北这一片,不管是马匪、政府军还是地主,每家对修枪匠都特别客气,凡是两人所到之处,都是好酒好肉供应,原因中有一个,枪,就是保命的家伙,而大家伙却对机械知识一窍不通,枪支只要稍微有点故障,只能留给修枪匠处理,一百多大洋的二十响,只要上手至少两块光洋,所以修枪匠,走到任何地方,都能混个肚圆!
只是关老爷也会走麦城,两人云游到此处的时候,老根被马匪灌得有点大,修枪时手滑了一下,结果出师不利,驳壳枪走火,将老大的唯一儿子炸瞎了眼睛,还没带回老窝就挂了。
马匪头头西北风带着老二老三找到老根时,二话不说,拔枪就射,也不知是不是命中注定,他的枪也卡壳了,结果被老根一根长枪管给钉到了脑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