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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不认怂 不认命

经过一天天的努力,陈年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强,小笙的体重也下降了不少,可是要想达到理想标准,他们还需要坚持很久。

陈年从来没有见过小笙能坚持做一件事情这么久。大概来源于喜欢一个人的自卑感吧。

·之前小笙在和郑晋在漫展的时候,小笙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那人毫不领情的对小笙冷艳热讽“如果让脂肪毁了脑子,你这一辈子就废了。”

当时郑晋还在场,虽然郑晋当时帮小笙出了气,虽然小笙看起来满不在意,可是她还是觉得很难堪,如果有一天和郑晋在一起了那么她会不会会成为全校的笑柄。

小笙偏不信这个邪,她偏要瘦下去,减掉游泳圈,减出新人生,很多人嘲笑胖子,但其实胖子的痛是很多人理解不了的。穿裤子磨大腿,两腿之间常被磨破皮,买衣服的时候常被服务员“没有你的号”打发,坐电梯如果超重,会自觉下来等下一趟……

和陈年一起运动的这一个多月,运动慢慢也成了小笙的习惯,从一开始的快走,慢跑,再到走跑结合。以至于最后一次跟着陈年慢跑了五公里。小笙当时非常兴奋,那可是她人生当中的第一次“长跑”啊!一个多月下来,体重下降了十五斤,小笙的基数大,到后期会减的越来越慢。但是她依然会选择坚持下去。

每次小笙跑不动的时候,陈年就会回头对她大喊:“只要你不认怂,生活就撂不倒你!”

虽然不是人人努力就都能有所成果,可是那些发狠起来,孤注一掷奋力拼搏的日子,都会在未来成为点亮我们生活的一道光。

或许喜欢一个人,多半是因为那个人身上闪闪发光,所以才会想宇他共同进步,在那些黑暗的日子里,他给你的光,即便是再累再苦,也有希望。当找不到前进的动力时,至少能记起为一件事拼命努力的感觉。是让自己知道,快乐与努力并不冲突,即便是别人不认可,也要做自己喜欢的事。

“不认命,就拼命。”陈年自训练以来,每天日记本的开篇都是这句话,写给自己,同样也写给小笙。

虽然生活的压力常常压的人喘不过气来,可年轻真的很有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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