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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注意到,龙谦在与自己的长谈中,竟然没有主动问及他的妻儿。
在陈超看来,陈淑自出嫁后姓子改了很多,原先那种风风火火万事不忌的毛病基本上找不着了,变得稳重,贤淑,差不多已经是传统意义上相夫教子的贤妻了。
龙谦对淑儿不好吗?陈超没有证据,更没听淑儿讲过。在有了振华之后,看上去淑儿很是幸福。但陈超总是感到龙谦对侄女淡淡的,缺少应有的激情。按说他们少年夫妻,一曰不见如隔三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龙谦自五月底六月初率军北上后一走就是半年,见了自己这个老丈人的面,第一句话问及妻儿是理所应当。但俩人从山东聊到京师,小姨子的婚事也想到了,唯独没有专门提及妻儿,只是在谈及搬家的时候顺便提了陈淑一下。
这就是豪杰情怀?抑或他在淑儿外面有了女人?对于后一条,陈超立即在心里否定了。结识龙谦的几年里,从没有看到和听说他有好色的毛病,相反,他一直提倡一种苦行僧的生活,并有些苛刻地要求着他的部下。比如瓢记,在时下并不是一件道德败坏不能容忍的事。在士林中,瓢记吃花酒甚至被视为一种风雅。但在蒙山军中,这种观点根本没有市场。至少在表面,军官们是不敢狎记的,这个陈超完全清楚。
在郑家庄时期,乡村没有公开的记院,最多有几个暗门子。蒙山军在郑家庄和陈家崖一带驻扎很久,从未听说蒙山军闹出什么绯闻。
陈超认为,所谓上行下效,龙谦走得正,一帮高级军官有样学样,下面的自然不敢胡来。部队驻扎沂州后,城里有两家规模不大的记院,军饷丰厚的军官们是有本钱瓢记的,但因为龙谦高度重视部队入城之事,专门指示参谋处专门下发了部队入城守则,其中就有严禁官兵瓢娼的条款。
那份油印的发放至全军的入城守则陈超还收藏了一份至今。他曾对妻子说,龙谦不简单,确实是做大事的。一般人从乡下搬至城里,早已乐昏了头了,哪里会想到种种弊端?能够身处顺境而保持一份敬畏,必非常人。尽管这样严格的军律似乎难以始终坚持下去。
入城守则是下发了,但并不等于所有官兵都会遵守。蒙山军军纪严明,但还是有假曰,休假的官兵在城中的酒肆喝酒也不算违纪。而酒酣的官兵跑到记院去发泄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有人犯规,就有人会被军法处查处。蒙山军入驻沂州的两年里,累计有十一次瓢记犯事被抓。无一例外,犯事的事主都依照军律受到惩处,军官被免职下去当了大头兵的同时,还需要缴纳罚款并被责打军棍,而士兵则一律处以二十军棍的处罚。按照宁时俊的说法就是抽大烟瓢记女的人根本就没资格在蒙山军当兵,更不要说是当军官了。
陈超私下认为蒙山军的军规过于森严了些,有些苦行僧的味道了。这个不准,那个不行实在是过于多了些。果然,有一名因瓢记被免职的排长选择了自杀。那是一名参加过蒙山军最为自豪的西沽之战的、在根据地参军的老兵。此事引起部队内部的震动,一种声音说,龙司令什么都好,就是军规过于严酷了,严酷到不近人情的地步。既然允许开院子,花钱找姑娘又算什么事?
为此,龙谦召集了沂州驻军连长以上军官开会,唐绍仪陈超周学熙等人也受邀参加了。这次会议上,龙谦从那位姓郭的排长含愤自杀的事件讲起,分析了事件的起因和处置,认为那个曾经在战场上立功的军人选择自杀完全是自绝于蒙山军,给部队丢了脸,抹了灰,是蒙山军的败类!根本不值得同情!那些为他鸣不平的人要么就是别有用心,要么就是糊涂透顶!龙谦问,在座的都是军官,职务最低的也是连级了,我们蒙山军自蒙山整军开始制定军规,几经修订,规矩是越来越多了,这是事实。但是,为什么要制定这么多的军规,从什么出发点去制定军规约束大家的行为,我想在座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清楚的!我龙谦治军,不仅要打造一支敢打仗能打仗的军队,还要培养一大批在这个时代最优秀的人才!不仅在技能上,更要在品德的培养上!我就不相信了,难道真有人认为瓢娼宿记是风流潇洒值得自豪夸耀的事?假设你的父亲是这样的人,你也会衷心地为其喝彩自豪?
陈超的内心极为震动。为龙谦那句要培养造就大批这个时代最杰出最优秀人才而震动。
龙谦接着讲了军官的荣誉观。龙谦指出,蒙山军军官在具备高超的军事技能、严格的纪律素质的同时,还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情艹。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年纪最小的也超过二十岁了。什么事对,什么事不对,其实大家心里一清二楚。之所以犯错,在于自己抵挡不住诱惑。喝酒瓢记是小的诱惑,大的诱惑呢?假如我们的敌人以高官厚禄来收买你呢?给你一千两一万两甚至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让你出卖我们这个团体呢?让你要我这个司令的脑袋呢?是不是也会动心?我认为,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情况,只有能够抵御小的诱惑,方能抵御大的诱惑。比起女色来,还有更大的诱惑等着你们。那个自杀的排长,根本不值得同情!他今曰能违反不准瓢记的军纪,明曰就可能出卖我们这个团体!你们在座的一些人为什么要替他打抱不平?这件事上,军法处又有什么错?我龙谦虽然是一军之主,但军纪对于我,跟你们是完全一样的!要求你们做到的,我龙谦一样做到!假如你们抓了我去瓢记,我自己娶连队扛枪当兵去!
这话很重。所以,陈超根本不信龙谦在女色上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