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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节老子为什么要造反

李二在灯火通明的行宫里握着一卷书慢慢的踱步,笔墨凌乱的散落在桌子上,大块的墨汁在檀木桌案上慢慢汇聚成一汪墨泉,心中不平啊,别人眼中的李世民原来是这个样子的,这些章都是自己最亲近的人所书写的,李二不怀疑他们的真诚,也不相信他们会有所偏私,可是总该有一个人是错的,难道错的是朕

不会的,朕在荆棘林里徒手劈开了帝国的道路如何会错,以往的历史无不证明了朕的英明,房玄龄谋而不断,杜如晦断而不绝,魏征拘泥于食古不化,云烨偏向于投机,从不把话说到十分,长孙无忌眼光过人,却无坚持之能,都是有缺点的人,他们的不足之处自己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有缺点的臣子才是好臣子,帝王学说里不止一次的下过这样的论断。

李二想理清手里的这团乱麻,从什么时候这些麻绳开始散乱的是从草原大胜还是从土豆的出现李二整整在大殿里徘徊了一夜,直到太阳从东边升起,长孙给他端来了饭食,他忽然悟透了纷乱的来源。

原来都是从吃饱肚子之后才开始变得纷乱的,天下人饥饿了几千年,到了朕手里才开始尝试吃饱了肚子,肚子吃饱了并没有出现知礼仪这一幕,什么仓禀足而知礼节,这是一句骗人的鬼话,吃饱了肚子之后还催生了一样副产品,那就是,吃饱了肚子就想要暖和的衣服,有了衣服就会想要一间舒适的房子,是没有止境的。

土豆,玉米,双季稻,解决了人最基础的生存问题,人们不再为肚子发愁的时候,心思自然而然的就活泛起来,心思一活泛,天下洪流滔滔顿时将一个清明世界变成了一团乱麻。

李二咬了一口焦黄的韭菜盒子,闭上眼睛品味没事带来的乐趣,韭菜的鲜香,鸡蛋的醇厚,面皮的酥脆混合到一起之后就变成了一股子让人迷醉的满足。

长孙一直看着自己的丈夫,她发现丈夫今日吃饭,吃的贪婪无比,一盘子韭菜盒子,一大碗香浓的小米稀粥被他吃了个干干净净,平日里很喜欢吃的几样子盐菜,却一口未动。

一宿没睡的李二精神奕奕,换过衣服之后就带着断鸿和侍卫重新去认识一下这座岳州城,看质和看表面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卖菜的小贩专注的打量着过路的每一个人,只要有半点可能就要把自己的蔬菜售卖给这位路人,拿到铜子的那一瞬间,李二发现小贩的眉毛似乎都在飞舞,不过这种愉快很快就随着下一位路人的到来消失了,又变成了那种深深地渴望,周而复始从不停止,那种渴望似乎远远不是几枚铜钱能够填满的。

岳州城的乞丐都是水贼,李二知道,所以对这个悲惨的群体并不如何怜悯,他们似乎和这座城格格不入,眼睛里全是麻木和呆滞,狗被踢一脚都会哀鸣一声,他们挨了一脚只会爬着离开,很久以前这种眼神李二在很多人的眼睛里看到过,包括自己的父亲。

当时因为害怕自己也变成这幅摸样,所以才慨然起兵,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人不愿意随波逐流,李二几乎忘记了自己当年为什么要起兵造反,现在明白了。

“老子造反就是不愿意和落叶一样无声无息的化为污泥”

ps:

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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