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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一章 鬼哭山之夜

热吻之际,又换成胸甲挤压摩擦,金属相蹭“咯吱吱”令人牙酸。

常乐“扑哧”一笑,在芬妮胸甲上“当当”敲了两声:

“这个也脱了吧。”

芬妮并没有反对,但是月色下双颊羞红,向营地瞥了一眼,要表达的意思非常清楚,可以脱,但不能让人看见。

常乐笑而不语,拉着她移到树丛之中,动手就解铠甲束带。

“只脱这个,别的不许脱。”芬妮撅着嘴定下了底线。

“嗯。”常乐照例点头。

“每次都乖乖答应,然后每次都得寸进尺!”芬妮嘴撅得更高,话音里怨气十足,眉眼间笑意却格外甜美。

“明知道我要得寸进尺,你还故意送羊入虎口!”

常乐微笑着,将芬妮推到林间树梢稀疏之处,却放开了她的铠甲束带,只扯掉军裤军靴,连裙状的护腿锁甲也保留着,扶她斜仰在一棵树干上,借着莹白月光端详那张美丽面容。

接着,又把头盔扣回芬妮头上。

芬妮神情困惑:

“你这是干什么?”

“戎装美女,别有韵味。”

常乐满心爱意,在芬妮脸上轻抚,像是鉴赏一件精美玉雕。

芬妮很享受这种感觉,也望着常乐甜甜地笑,但是不久之后她皱起眉头,连声喊冷。毕竟春寒料峭,而她又失去了裤子。

常乐提出建议:

“那就动一动……”

芬妮羞涩一笑,并不表态,但身体立刻配合,双臂向后箍紧树干,一双玉腿抬起,盘向常乐腰间。

完成契合的那一刻,芬妮哼了一声,双臂放开树干,改为紧紧拥住常乐。

随着两人开始“动一动”,盔甲又开始“吱嘎”摩擦,芬妮的锁甲裙也“哗哗”作响,倒是将最原始的碰撞声彻底掩盖。

常乐从第一次冲锋就意识到,少女早已在热盼他的到来,无论口中说什么,身体的反应瞒不住人。

而紧拥的双臂,迷离的眼神,拼命克制的哼声,同样都是明证。

山风呼啸,铠甲冰凉,在这些的衬托之下,那汪格外湿润的温软更加令人陶醉。

与芬妮的亲密总是这样,常乐有种感觉,自己永远都不会因为占有而厌倦,相反,每一次进入眼前这娇弱身体,都会令两人灵魂契合更深,都会给情感之火增添一分温度。

下面打湿之处在风中凉飕飕一片,可他的身体与内心反而燃起烈焰。

激动之中,常乐凑近芬妮耳边,时时蹦出不连贯的词汇,将自己的满腔爱意向着对方倾泻,大意无非说她是自己最心爱的珍宝,世间无人能比。

芬妮只是笑着喘息着点头,直到巅峰时刻,哼出一串哭腔,继而好像屏住了呼吸,直到许久之后,才贴到常乐耳边低语:

“你也是我的珍宝,你是我的神……”

常乐听到“神”字,反而不再吭声,默默埋头耕耘,拼出全力横冲直撞,直至将自己也送上半空,挺直不动,继而从云端眩晕下落,轻轻伏回芬妮身上。

然后他叹了一口气。

芬妮略有些无力地询问:

“为什么叹气?”

常乐保持沉默,心中念头纷至沓来,最后轻声问了一句:

“你到底是喜欢我的人,还是什么神之血脉?”

“都喜欢。”芬妮微笑回答,目光转到常乐脸上,努力探究他的情绪。

“有件事,我觉得,不应该瞒着你……”

常乐字斟句酌,语速缓慢,自己肯定不是神之血脉,过去没否认这个传言,导致芬妮深信不疑,以两人早已谈婚论嫁的关系,不能再让她误会下去。

还有,自己是个贱民,为了上军校而隐瞒身份,但总不该瞒着未来的老婆。

诚然芬妮说过“贱民都是垃圾”,可越是这样,就越不该隐瞒!只要她的爱是真的,贱民身份不会是个巨大障碍。

“什么事?很可怕的事吗?”

芬妮的脸色也紧张起来,这反过来又让常乐更加犹豫,如果真的失去芬妮,也是他不敢想象的结果。

难道,“贱民常乐”这身份应该永远埋葬,自己从此就是“平民常斯勒尔”?

正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忽然风中传来又一声哭泣。

芬妮并无反应,仍盯着常乐的双眼,但常乐双耳一动,警觉起来。

与凄厉的山中“鬼哭”不同,刚才那一声,明显是个女人的哭声,方向并非营地一带,而是树林深处!

常乐只得打断自己的矛盾斗争,手忙脚乱帮芬妮整理衣装,然后领着她往声音来源处探索。

那是一个很小的洞口,仅容一人躬身进出,平日的常乐很容易查到,但是这座山里能量紊乱,风力也太大,无论他的听觉嗅觉还是灵魂视野,都难以发觉这个小山洞。

到了这里,哭声忽然停止,可芬妮也已听到异样动静,神情紧张地拉住了常乐的手。

常乐默不作声,打了个手势,带着芬妮回到营地,然后低声下令,由芬妮准备照明术,整个五班留二十人在外警戒,其余人随他进洞搜索。

萝拉等人听说此事,精神都亢奋起来,他们本来就不乐意窝在此处混过两天,总还想多杀一些“猎物”,提高演习成绩。

一行人提着剑,举着几支发光魔杖,斗志高昂地陆续进洞。

洞窟极深,越走越开阔,而里面显然有不少“人型生物”,因为能听到纷乱的脚步声,正在往更深处跑去。

常乐他们有照明,洞里的人没有,时不时就能听到有人绊倒,双方行进速度差距不小,芬妮手中魔杖的光芒很快就照亮了一群破衣烂衫的人类,总数二十左右。

那些人眼见被发现,都慌慌张张抱头蹲下,用惊恐眼神望向常乐一伙。

萝拉哈哈大笑:

“这是死囚还是盗匪?别罗嗦了,都干掉吧!割耳朵割耳朵!”

常乐双眉紧皱,他发现人群里还有几个女性,其中一人手中牵着五、六岁大的孩子。

这样的人肯定不会是盗匪,就算是盗匪的家属,也罪不至死。

瘦猴持剑而上,准备第一个动手,以洗刷他上次作战初期不够勇猛的污点。

“官军老爷,饶命!”一个女人哭喊起来,显然常乐最初听到的哭声,就来自于她。

“住手!”

常乐一把扯住瘦猴,从芬妮手里接过照明魔杖,走到那群人面前,向他们脸上凑近细看。

这是一群贱民?常乐在贱民区长大,对贱民的形貌特征再熟悉不过。他自己是个异类,皮肤比一般贱民白,鼻梁也高些,但与平民和贵族相比,自己仍然与贱民更相似。

贱民身体弱,连出城都很少,平时只能给人做奴仆或者当苦力,怎么会有一群贱民做了盗匪,或者沦为死囚?

萝拉等人观察力都很敏锐,这时也有了同样的发现。

萝拉大喊:

“这是一伙贱民?贱民那么蠢,也能做强盗?”

瘦猴笑嘻嘻应道:

“若是不蠢,怎么会被抓来,当了咱们的演习猎物?”

杜克看向常乐,低沉声音发出请求:

“动手吧,老大!”

常乐仍然处于震惊之中,尚未来得及回答杜克的请示,忽听暗影处一个贱民喊了起来:

“常乐啊!我没看错吧?你是常乐!石匠永健的儿子!你个小混蛋做上官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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