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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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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下打量她。

她与我年龄相仿。

粉色的毛呢裙衬得她皮肤很好,白皙到透明的肤色,圆润饱满的脸蛋,两颊一边一个梨涡,满满都是少女的活力,大大的眼睛微微弯着,水盈盈地看着我,笑得可爱而让人亲近。

并不是标准意义上的美女,却越看越耐看。

林建彰又对着小女孩笑,替我回答了她的问题:“嗯,这是你王阿姨的孩子,是你的姐姐。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你可得听姐姐的话。”

“必须哒。”她冲我眨眨眼:“姐姐好。我叫达之,孟子说的‘达之于其所为’的达之,林达之。你叫什么呀?”

我说:“王红。”

我的名字很普通,没有那么深的含义。

大概是被我这不走心的名字给戳中,林达之一愣,随即又笑了起来:“我一个同班同学就叫这个名儿呢。”

我嗯了一声:“我这个名字随处可见。”

王娟对着林建彰尴尬一笑:“这孩子早产,名儿还没想好就出来了,名字也就起得仓促。”

当年王娟生我的时候,就是一个意外。是村上的痞子王强强暴了她,她想报警,又害怕影响名节,就用了各种各样的方法要打掉我,都无济于事,最终还是嫁给了那个痞子王强。王强希望抱个大胖小子,名字都起好了,叫王蓝。

等生下孩子一看,却竟是个柔弱弱、病怏怏的我,王强抢过襁褓就要往外扔。

王娟却舍不得,还是将我养大了。

所以我一出生就是不被祝福的,活该这么多年受苦。

方落座,有人敲门。

一听门声,身边的林达之立刻起身,斜着脑袋探出头去,喜悦溢于言表,“我刚还在想你们呢。这不就来啦!叔叔阿姨快进来坐!”

听这语气,敲门的几位定然是非常熟稔的朋友了。

来人是一对中年夫妇,看穿着,也都是有钱人。夫人手里提的坤包我曾在杂志上见过,一个就要五位数。

林建彰向我介绍道:“这两位是我的好朋友,张叔叔、张阿姨。张家跟林家是世交,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也跟亲人没差了。所以这次我就将他们也请了,红红你别介意啊。”

其实本就是他请客,他爱请谁不爱请谁都跟我没关系,我只要吃饭就好。

但这样讨好一般的语气,让我不习惯。

故没有说话。

王娟怕场面一下冷下来,笑着替我接过话头:“建彰,你这样说话真是见外。能够认识到你的朋友,应该是我们的荣幸,怎么还会介意呢?”

林建彰微笑和蔼:“这就好。”

林达之挽住了张夫人的袖子,一边陪着走,一边还在向外面张望:“哥呢?”

“他在停车,马上就进来。”

余音未落,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我在走廊就听见了你在叫我。”

一个年轻男子走进来。

我一抬头,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脸庞。

那是一张我在狱中日思夜想的脸庞,那是我在最孤单无助的时候,脑子里心心念念的名字,那是我放弃了全世界也不愿放弃的人。

那是张宥然。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青春洋溢。栗色的蓬松的头发,额前的刘海带着微微的小弧度,笑起来卧蚕和酒窝更加明显,嘴巴咧得很大。洁白整齐的上牙轻轻咬着下唇,是想笑又忍住了不笑,只那样专著地看着达之,眸光尽是宠溺。

牛仔色的衬衫里,露出鸭卵青的T恤领子,是很随意的装扮,依旧是那样好看。

我像看怪物一般地看着他,呆若木鸡。

眼泪含在眼眶里,我用了很大的力气去忍住,才没让这眼泪掉下来。

一方面,我是很高兴的,高兴他没事,高兴四年前的事故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影响。

更高兴的是,四年后,我竟又再见了他。

隔着一千六百五十一个日日夜夜,在这偌大的城市里,完全没可能的我和他,竟还有一丝丝可能。

但我的心,又那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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