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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气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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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敢这样对我,爷,你记住今天说的话,做的事,我会十倍百倍地讨还回来。”胡菁菁啪的一下把手枪拍在仪表盘上方,微笑着看着他,说出的话温柔似水,眼睛却锋利如刀,不加掩饰的怒意充盈着眼底。

“这话我听过很多次,妹妹,我洗干净等你来射。走吧,别等到老家伙死了,这定金我可不退的。”李淳风哈哈大笑,捡起支票定金揣到上衣口袋里。

对胡家的任何人,李淳风都没有一丝怜悯,只有隐藏在骨子里的恨意。当日奚水强抄家抢人,差一点把林楚盈强,暴,这件事虽然过去,但李淳风不会轻易忘记,在得知那个在三医院撒泼的女人就是奚水强亲姐姐之后,这种忿恨越发清晰起来,姐弟俩没一个好东西,蛇鼠一窝,他胡家又怎么可能出好人?

就在李淳风还在为当时没有狠狠教训奚思燕耿耿于怀时,机会找上门了。胡菁菁,胡家大小姐,带着巨款上门求医。

欺人者人终欺之!既然你有求于我,不由你不答应任何条件!欺负我的女人,我就要你一家女人都来顶罪!

脱件衣服就受不了了?好戏才刚刚开始,走着瞧,看谁先射!李淳风闭目躺在座椅上,邪恶地笑。

汽车在马路上一路狂飙,快比野马。

胡家别墅后院,穿着古铜色丝绸衫的胡秉沉静静躺在摇椅上,老头的一双眼睛一直睁着,仰视头顶的天空,许久不曾动一下。

英雄迟暮,老来患病,还是绝症,这恐怕是任何一位老人都不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如果撒手死了,新希望集团诺大一个产业链谁来继承?胡光耀?他没那份经商的头脑。胡世辉?不学无术,只会泡妞,吊儿郎当的黑二代,能支撑起这么大的商业帝国才有鬼了。唯一的希望,只有胡菁菁这个宝贝孙女。

可是,胡菁菁现在却和龙家大公子纠缠在一起,这其中有没有阴谋阳谋?将来若是胡龙两家联姻,新希望集团势必要改主易姓,这是老头子绝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是正当的婚姻关系,正常人的恋爱结婚,哪怕孙女嫁的是一文不值的穷小子,白手起家的胡秉沉都没有任何意见,但龙星国际不一样,华夏国名列地产、运输业前矛的资本大鳄,本身有着浓厚的黑道背景,对于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径,正当的商人都耻于为伍,何况要把辛苦一辈子的成就拱手送人?

胡秉沉不甘,非常的不甘。

“爷爷,参汤好了。”打扮得像个模特一样的胡世辉领着仆人走到了老爷子身旁,伸手端过精致的小瓷碗,轻轻放到小桌上。

“唔,扶我起来。”胡秉沉抬了下手指,想动,却又动不了。

胡世辉和仆人轻手轻脚扶着老爷子坐起来,拾起瓷碗,端到胡秉沉手里。

一碗参汤喝完,老头脑门上冒起虚汗,感觉神清气爽许多,这才开口问道:“菁菁回来了没有?”

“还没有。”胡世辉垂着眼皮回答。

“喔。”

祖孙俩正说着话,前院响起獒犬的吠叫声,片刻之后“啾啾”两声,汽车自动锁的声音也传过来了。

“大概是菁菁回来了,我去叫廖医生。”胡世辉欢喜地快步向客厅走去。

很快,胡世辉、胡光耀就从别墅另一头走过来,与胡光耀并肩行走的是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年龄在五十岁左右,脸色红润,保养得极好。

挂满藤蔓的花园通道上,李淳风和胡菁菁也向这边走来。

两波人一前一后,相遇在胡老头身前不远处。

“阿风,又见面了。”胡光耀皮笑肉不笑地点了下头。

“胡老板,我可不想见到你,每次见面似乎都有不愉快的事要发生。”李淳风同样还以一个微笑。

“哈哈,玩笑,玩笑话!”胡光耀竖起一根指头故作高深地大笑,拉过身侧那个身穿白大褂的医生,“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廖医生,南医科教授,我们的朋友。”

“李淳风。”

两个人简短地握了下手,廖旭推了下眼镜,笑道:“听胡老说,你很会相诊,哪家医学院毕业的?”

“你一定是搞错了,我什么都没说,你们硬要我来治病,那好,现在就开始吧,廖医生,你认为他得的什么病?”李淳风根本懒得和这类打官腔的人寒暄,况且也没什么好套近乎的。

“胃癌晚期。”廖旭板着脸说道。

“错!”李淳风环视一圈惊讶的面孔,笑道:“他的胃是有问题,但不是你们说的什么癌,病因是什么?有没有搞清楚?”

“病因?”廖医生瞪大眼睛,这种病还要找病因吗?能活一天赚一天,想治愈基本上等于痴人说梦。

“他嘴唇枯干发紫,天庭黑气不散,两眼虽精亮有神,但眼球混浊,很明显的中毒迹象!”李淳风冷笑道。

“中毒?你确定是中毒?”胡光耀脸色一下子大变,如果是普通的癌症还好,若是中毒事件,那么胡府上下有必要进行一番清洗了。

“老爷子喜好吃参吧?”李淳风没理他,反倒和胡秉沉攀谈起来。

“不错,你小子怎么知道?三十多年了,老头一天至少要喝碗参汤,西洋参、花旗参、高丽参都尝过,大补元气,好东西啊。”胡秉沉兴致勃勃地开口数道。

李淳风摇头叹道:“就是这东西害了你。”

“常食参汤虽有大补功效,但长期服用,体内阳气积压,参气不散,遇上山葱,等于点燃一颗地雷,剧毒滋生,迅猛无比。你体内不光胃部病变,肝脏,胆囊定然遭受毒侵,毒气已深入骨髓,回天乏术了……”

听这一席话,胡家人面如死灰,廖旭满头大汗,不停地松脖子上的领带,他说的一点没错,胡秉沉体内癌细胞已扩散到大部分脏器,顶多还能支撑一个月。

人参,固本培元,生津止渴,安神益脑,养生价值极高。

山葱,又名藜芦,治疗风寒有奇效。

是药三分毒,人参,山葱,这两种中药对冲物绝不能同时食用,服用者必中剧毒,怎么就没想起来化验老头的肠胃残渣呢!

“有没有办法续命?”看到一家人沉默悲戚的面孔,胡秉沉倔强地扬起头,他不怕死,但还不能死。

“当然。所以我来了。只要你们答应我提出的条件,活上十年还是没有大问题的。”说这话的时候,李淳风特意注视了一下眼神闪躲的胡菁菁。

“那还等什么,需要什么医疗设备你尽管说,赶快治病救人!”患了绝症的毕竟是他老子,胡光耀心里也很急。

“胡老板,我先申明一点,我不是职业医生,并且我给他治疗的时候不希望有外人在场,除了她。”李淳风指指脸色一变的胡菁菁,继续说道:“安排一个房间,准备好两个大木桶,一个装上热水,一个装冰水,再找两个身强力壮手脚利落的人在门外随时等候差遣。”

“世辉,你去安排。”死马当活马医,胡光耀也顾不得多想,先看看这小子能折腾出什么花样再说吧。

“还需要锋利消毒小刀一柄,纱布、棉球若干。”李淳风补充道。

“好,我这就准备。”胡世辉点头站到一边,开始拨打电话。

那位医科大学教授廖医生张了张口,还是忍住了。

“你刚才说这是中毒迹象,依你看,事发有多长时间?”回过头,胡光耀又提起这个不得不追究的问题。

“毒入骨髓,至少一个月。”李淳风说道。

“嗯……”胡光耀深吸一口气,又长长吐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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