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写完了,自然需要先让当地人看看,了解一些真实的反映。而恰好娜莎就着这么一位理想中的读者,受过高等教育,并且一直都有接触时下最流行的文学。
“哇噢……李,你实在是让我感到吃惊。这短短的两个小时里你就已经完成了一篇小说?”娜莎闻言吃了一惊。
“只不过是一篇短文而已,而且我在开始写之前就构思了很久。”李凌峰稍微解释了一下,然后让开身子请娜莎进来。
等娜莎坐好,李凌峰就将桌上的手稿递给了娜莎,然后拿起毛巾和换洗的衣服:“我先去洗澡,你看完好给我一点评价,可以吗?”
娜莎笑着点头:“我非常荣幸能成为你的第一位读者,我会认真看的。”
“多谢,这可帮了我大忙。”
李凌峰笑着道谢,然后就离开房间,向楼下走去。洗浴室在一楼,热水已经装在水桶里,放在洗浴室里,肥皂等都已经准备妥当。把衣服脱下来就开始洗起来,不一会就把全身洗的干干净净,浑身香喷喷的。
这要归功于肥皂了,这儿的肥皂效果丝毫不下于地球这边,最棒的还是纯天然无污染。这种肥皂是使用一种螃蟹的分泌液加上其他几种植物调制而成,由于价格低廉,效果又好,所以成为寻常人家里必备之物。
换上新衣服,然后把之前偷来的那套衣服一卷就扔到了垃圾堆里……爷现在有钱!
边用毛巾擦拭湿漉漉的头发,边回到房间,却发现就来柏特莱姆也在自己的屋里,两人拿着那份手稿正激动地讨论着。
“李,你终于回来了!”娜莎对走进来的李凌峰激动地喊道。
“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李凌峰奇怪地问。
“这篇小说实在是太棒了!福尔摩斯、华生……侦探!欧,这个点子实在是太棒了,剧情跌宕起伏,让人手不释卷。”坐在一边的柏特莱姆高声说道:“我敢说这篇小说如果发表的话,绝对会引起轰动!”
没有错,李凌峰选择的小说就是福尔摩斯系列的第一篇……血字的研究,因为福尔摩斯系列主要由短篇组成,再加上娱乐性强,所以称为了他第一个下手的世界名著。虽然知道《血字的研究》会受到欢迎,但却对柏特莱姆和娜莎所表现出来的热情感到诧异。
“李,你将开创一个文学题材!”娜莎兴高采烈地接过柏特莱姆的话:“没有想到我能够见证这样一篇经典的诞生!”
“非常感谢柏特莱姆大叔和娜莎你们给予的肯定,不过我觉得实在是过誉了。”李凌峰放下毛巾,谦虚地说。
“不,这样的评价恰如其分,这篇《血字的研究》完全担当得起这样的赞誉!”娜莎继续说道:“李,请问福尔摩斯的故事还有后续吗?”
“有的,福尔摩斯我准备写成一个系列。”李凌峰顿了顿:“我准备将《血字的研究》投给艺术之光后,看看读者的反响后再动笔写下一篇。”
“李,我正巧儿认识艺术之光的编辑。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愿意帮你引见一下。你看怎么样?”柏特莱姆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这真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李凌峰发现自己选着租下这间房子真是明智之选,没想到柏特莱姆居然还有这样的门路:“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的感激。”
“呵呵,如果想要表示感激的话,那就快些儿写出下一篇吧。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关于福尔摩斯更多的故事了!”
接下里三人有继续就福尔摩斯又聊了一会,其间柏特莱姆和娜莎又指出了小说里一些不符合实际的小细节。等通篇都修改好之后,他们这才离开了李林放个的房间。
走到书桌前,拿起那份手稿,简单的浏览一遍后,李凌峰终于是放下心来。至少从柏特莱姆父女的反应来看,这篇小说未来的前景还是非常不错的,接下来就看报纸编辑那边了。只要能过关,那么他的第一步就算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