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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八章 巨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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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知道卡沙甘油田不仅仅是因为从最近的新闻里了解的。在郎玉甫的记忆里,这个油田也是新世纪以来全世界最大的泥潭,在这个项目里,不知道拖垮了多少公司,更换了多少股东。从油田被发现的2000年,一直到郎玉甫重生的2015年,这个世界级的大油田,还没有真正地产出一滴油。

探明储量就达到三百五十亿桶,按照现在的价位,这个油田的产出值就可以达到八千亿美元以上。要是按照以后一百美元以上的价位,这个数字还要翻上几番,可是,这同样是一个大坑,坑了无数人的大坑。

卡沙甘项目最初的签订合同方为里海大陆架公司、埃尼、英国BG、BP、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美孚、壳牌和道达尔。

1998年9月,为实施地质勘探工作,上述8家公司成立哈萨克斯坦近海国际作业公司(OKIOC),其中BP和挪威国家石油公司合为一家,这样7家股东均分该项目权益,各占14.28%股份。同年,哈萨克斯坦里海大陆架公司 将其在OKIOC中的权益出售给日本国际石油勘探公司和美国康菲公司,两家各占7.14%。

2001年,BP和挪威国家石油公司退出OKIOC(BP占9.52%,挪威国家石油公司占4.76%),将其相应权益转给OKIOC。同年,OKIOC指定阿吉普国际财团为卡沙甘项目钻井作业者。

2003年春,英国BG宣布退出卡沙甘项目,项目股东埃尼阿吉普行使了优先认股权。2005年4月,哈政府通过哈国家油气公司购得BG在卡沙甘项目中8.33%权益而成为项目股东。

根据该项目与哈萨克斯坦政府签署的产量分成合同,卡沙甘油田应在2005年6月进行工业试采,但由于作业方资金和技术等原因,随后将工业试采推迟至2008年底。哈政府同意了延期申请,为此获得1.5亿美元补偿金。

2007年7月,因开发工程量巨大且面临众多技术难题。再加上设备材料价格上涨、开发成本增加等原因,卡沙甘油田试采启动时间由2008年底再度推迟到2010年下半年,油田开发费用则由570亿美元提高到1360亿美元。8月27日,哈萨克斯坦政府宣布卡沙甘项目违反环保法。又被迫暂停3个月。

2008年,针对哈国政府提议重新修改产量分成协议,提高利润油分成比例(由10%提高到40%)的要求,经过艰难谈判,以埃尼阿吉普为首的国际财团最终同意将KMG在项目中的份额由8.33%提高到16.81%。达到与财团中大型外国公司同样份额水平,自此,矛盾得以暂时缓和。同年6月,财团与哈政府签署备忘录,将卡沙甘油田的工业试采日期由2010年进一步推迟到2013年。

自2000年项目实施以来,卡沙干项目股东、权益比例、作业模式等不断变化,到2008年底北部里海作业公司(NCOC)财团被确认为项目的作业者。

按照分工,各项工作按计划逐步推进,2012年5月23日,哈国政府与NCOC财团各股东签署了“协调北里海项目某些问题”的协议。同意在2012年底到2013年6月开始工业试采作业;并达成依靠项目财团资金为KMG在2012~2013年项目中的投资部分进行融资;哈萨克斯坦天然气运输公司与财团签署卡沙甘油田天然气长期买卖协议,保证在2041年前83%的卡沙甘油田天然气产出供应哈国内市场。

可是卡沙甘油田处于里海北部伏尔加河和乌拉尔河入海口的浅水区,水深3~4米,阿克托特和卡伊兰油田区水深更浅,仅1~2米。里海北部为强烈大陆性气候,夏季最高气温达40℃;冬季最低气温达零下40℃。冬季,因为伏尔加河、乌拉尔河及捷列克河大量淡水的注入,使海水盐度偏低,导致工区水域自每年11月到第二年3月有近5个月的结冰期,冰层厚度平均为0.6~0.7米。因此。油气作业设施需要有抗浮冰冲击能力。夏季,由于风暴潮的影响,海平面会出现急剧波动,造成运输困难。里海为一近似封闭水体。只有北部有大河流入,工区纬度高,自然条件恶劣、冰期长,材料、设备运输、后勤供给难度大,周期长,影响项目工期。

加上这个油气田在构造上处于滨里海盆地南缘阿克纠宾-阿斯特拉罕隆起带上。油田构造规模大、储集层段厚度大。产层为滨里海盆地盐下碳酸盐岩,埋深约4200~5500米,具有异常高的地层压力及地层温度,原油高含硫化氢和二氧化碳,气油比高,还含有硫醇。因此,对开采工艺及开采设备提出了更为严格技术要求。这些因素进一步导致钻井、开采、后续的油气处理难度大、周期长。

因开采工艺复杂,卡沙甘油田拟分三个阶段开发:第一阶段(工业试采),产量为37万桶/日,之后可提高到45万桶/日,产出的约一半伴生气被回注地层;第二阶段(工业开采)产量达到100万桶/日;第三阶段产量达到峰值——150万桶/日。

鉴于卡沙甘油田恶劣的自然地理条件、复杂的开采工艺,油田开发需要使用高品质、现代化设备及材料,而目前哈萨克斯坦还无法生产这些设备和材料。但为发展本国石油工业,提升本国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及市场地位,哈国政府通过法律手段对本国制造企业给予扶持,要求在油气作业中采购、使用一定比例的哈萨克斯坦本国生产的物资、工程及服务,若完不成将给予处罚。尽管哈国海洋石油装备制造能力极为有限,但NCOC财团还是最大限度的支持哈国本国生产企业,如委托哈国企业建造第一艘重量为2700吨的驳船,并保证了在油气地面建设高峰期员工用工比例哈方占80%。尽管如此,哈国薄弱的海洋石油工业基础,以及当地企业生产的物资,仍无法满足项目高的工艺、技术、环保及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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