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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伍清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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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清河篇

哥哥跟我说有个工厂的效益不太好,但是这是个百年老工厂,声誉非常好,如果我们去接手的话,绝对可以做得很好。今天,我就和哥哥一起到这个工厂考察。

一走进这个工厂,我就感受到一股浓浓的衰败的气味,八十年代里,这个工厂就是本地的铁饭碗集中营,谁不想挤破头进来混个职位?可是终究因为管理问题而渐渐的被淘汰了。

我们首先走进的是这个工厂最大的生产车间,这里的机床和机械都是已经被淘汰的,因为没钱购置新的,工人们几乎每天都在修修整整中度过----但是这个工厂已经渐渐地发不出工资了,工人们也跑得厉害,剩下的工人已经不多了,有技术修理机械的工人就更加难能可贵。

带我们参观的办公室主任,一脸谄媚的笑意,执意将我们引到一个机床前,这里还有十几个工人热火朝天的干着,我想这也是为了迎接我们的视察而故意做出的姿态吧,也许这台机子是这整个工厂最好的机子了。

我和哥哥相视而笑,谁不知道你们工厂已经是强弩之末,有必要这么跟我们做这个戏码吗?

就在办公室主任唾沫横飞的给我们介绍着他们的工人如何肯吃苦耐劳,他们的机械全是今年才进口的高端货……“嘎吱”一声,这台硕大而又笨拙的机器突然戛然而止,那十几个本来手脚并用的工人也全都停了下来。

他们面无表情的看着办公室主任,有的脸上甚至还带着一股得意的神色----叫你吹牛,我们天天干活不是修就是检,现在这么骗人,露馅儿了吧!

不过他们也只敢用眼神杀杀主任,没有一个敢指责出来----没准都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得罪了主任,可不是什么明智的事。

办公室主任的脸由红至青,由青至白,不过他很快就大声呵斥道,“怎么回事儿啊!这机器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停了!肯定是你们违规操作!”

那些工人脸上憋着气,也不敢吭声儿,为首的机长唯唯诺诺的点着头。

就在这时,一个青年从不远处的另一台机床走了过来。他身穿一身沾着油污的蓝色工服,头上戴着一顶软塌塌的破帽子,有些清瘦,但是却眉目清明,看起来十分有神采,虽然和工人们穿着相同的衣服,甚至比他们更脏更破,但是却像一副油彩画里最出挑的一笔,一出现便在那群灰呼呼的工人中跳脱出来。

他手上拿着个扳子,缓缓的走了过来,走到了那罢工的机床边上的时候,将扳子衔进嘴里,也不顾地上又凉又脏,直接躺了下去,钻进机床底部,在里面捣鼓一番,大概过了三五分钟,才又出来了,出来以后,他原本就脏脏的工服便更脏了,但是他走到操作台,伸手按了一下开关,那硕大的机器就又开始轰隆隆的运转起来。

办公室主任立刻眉开眼笑,点头哈腰的对哥哥说道,“伍总,您看看,我们这儿别说设备一流,就是员工的素质,我也敢说整个南方没有哪家公司能抵得上!你看这位小伙子,熟练掌握技术不说,还能主动帮助别的机组!”

“您是办公室主任?”青年开口问道。

“是啊,小伙子,好好干,以后有你的前途!”

“您能见到公司很多领导是不是?”

“那当然!我会跟领导们反应你们这些又真才实学的年轻人的!”

“不用。”青年皱眉,“你跟上面反应一下,车间里的机床设备老化的不行了,全都达不到生产标准了,也就说,该报废了,工人们守着这些家伙,干活干得不得劲就算了,严重影响生产。”

办公室主任的脸刚刚因为青年修好了机械,才有了一点血色,现在又变得煞白,“你瞎说什么!不懂装懂!想出头是不是?!你收拾收拾去,你被开除了!”

年轻人的脸上有些愤懑,不过他没有发作,一言不发的转身走了。

哥哥一把拉住他,“小伙子,你叫什么?”

“我都被开除了,也不必回答你们。”青年脸上露出桀骜,不过他一抬头见到哥哥笑容可掬,又有些不好意思,“我现在不太想说话,你知道,我失业了。”

“你告诉我名字,我请你去我公司。”

青年有些不敢相信,“您说什么?”

“我请你去我公司。”哥哥重复了一遍。

青年苦笑一番,“我只会修修机器。”

“我那儿有的是机器给你修。”

……

沈晖就这样闯进了我的生活,我的生命。

我永远都记得那天,他穿着一身破旧的蓝色工服,脸上却是掩饰不住的青春和才情。

哥哥像捡到宝一样,把他带回了公司,接着又像挖宝一样,发现他是烟京财经大学的高材生,考上了烟京的研究生却因为家中变故辍学,他学的是经济管理,哥哥正缺这样的人手,便将他留在了身边。

沈晖就像重新回到水中的鱼儿,大展拳脚,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能在晚餐的餐桌上,听见哥哥对手沈晖的夸奖。

我也渐渐的开始留意这个大男孩,他的能力让我们都咋舌,有一天,我跟他聊天,问他为什么愿意屈居在工厂里做个工人,他犹豫了一下,才告诉我说,他的母亲在老家病重,他不敢辞掉工作换工作,怕找不到工作,母亲的医药费要被耽搁,我立刻和哥哥商量,将他母亲接过来治疗。这个老妇人患的是肾衰竭,需要做肾脏移植手术,没有肾源之前,需要透析维持生命。确实需要不小一笔数目,我渐渐的能理解沈晖为何那么隐忍了。

也许给他别的好处,以他这样的人才和性格,都会毫不犹豫的拒绝,但是我们提出将他妈妈接过来治疗,并且告诉他这边医疗资源丰富,很有可能会找到合适的肾源的时候,他考虑一番,答应了。

孝子便是如此,宁愿自己受人好处,也不能耽误母亲的生命。

老太太住在医院的时候,我时常去看望和照顾,直到有一天,我和沈晖一起推着老太太散步的时候,她老人家说了一句,“我要是有个像清河这样的儿媳妇,这辈子就算是有福了,就是两腿一蹬,我也不挂念晖晖了。”

我和沈晖便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沈晖对我百依百顺,二十四孝,好得不能再好。

今天我跟他说,好些日子没吃到哈密瓜了,第二天一早,就会在床头看到削好皮切成块的哈密瓜;逛商场的时候,随便多看了哪件衣服,过不了几天,就会在床头看到漂亮的礼盒;有时候我们要下去考察项目,遇到阴雨天,满地泥泞,他会立刻把我背起来,自己却走在泥水里……

他细心,体贴,认真,善良,孝顺,而且从没对我和哥哥的地位和财产有过任何觊觎,他在公司只是兢兢业业工作。

可是我总是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他好像……不会浪漫,以他的学识和年纪,他不应该是个不会浪漫的人,我想不通这点,只能认为他是老实----毕竟他对我这么好,但是……我总是觉得缺了点什么。

他对工作,毫无指摘,恪尽职责,可是……总是像个打工仔一样,完全没把这里当做自己今后要经营的事业……

每当他对我好的时候,我会把这些忘得干干净净,可是只要想到我们今后要永远的生活在一起,我竟然会……失去了勇气,为什么会这样?有段时间,我甚至觉得自己不够安定,可是终于有一天,我想清楚了这点。

那天,哥哥说烟京有个幸福集团,做的十分成功,正要出手一块地,十分有前景,可是他自己还在做别的事,便叫我和沈晖一起去看看。这在以往,都是很正常的事。可是那天,沈晖的表现却极其不自然。

晚上他跟我解释为,自从毕业之后,便没有回去过烟京,现在想着要去,有些紧张,怕会不适应。

我好生劝了他一番,告诉他这个项目要是拿下了,便说服哥哥给我们俩做。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没表现出任何的兴奋。

我有些失落。告诉他我想结婚了,年纪也不小了。

他看了看我,轻抚我的脸庞,“怎么会,清河这么年轻貌美。”

一句话,轻描淡写的就推拒了我。

我也好面子,便不再提起。

到了烟京,他说要回母校走走。

我兴高采烈的答应了,可是到的却是烟京大学。我以为他是因为考上了却没有钱读书,一直耿耿于怀呢,也没有太在意。

直到那天,我们在幸福集团周老爷子的办公室里,遇到了那两个人----白云飞和江梅梅,我就莫名的感受到了一股奇怪的气息。周老爷子介绍说他们都是校友,我一开始还不明白其中的含义,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们从前都是认识的,心想这样不是更好?做生意最关键是人脉嘛。

那个温吞吞的跟在白云飞身后的小丫头,我一眼就看出了白云飞喜欢这个小丫头,心中不由得好笑,这不是霸道总裁惯用的招式吗!

晚上回到宾馆,我和沈晖说了这个事,本来只是想博他一笑,没想到他竟然十分反感,跟我说别人的事,不要多做评论,我有些吃惊,这是严格意义上,沈晖对我的第一次发脾气。平时我无论说什么,他都会全单照收,有时候我也会无理取闹,他也是很平和的跟我讲道理,我甚至觉得他这个人,已经把脾气和棱角全部磨平了,对此,我一直认为是他在工厂的工作经历以及为他母亲筹集治病的钱造成的。

可是我现在才感觉到,那不是社会磨砺出来的圆滑,那是对生活的绝望,是对前途的无所谓,是对一切的看空!

可是这个江梅梅,竟然还能让他提起就生气!他们以前有过什么?

这一夜我都没有睡觉,辗转反侧,要是从前,沈晖绝对会问我怎么了,甚至会带我去寻医问药,但是今天,他理都没有理我,自己坐在桌前开着电脑吗,声称自己有工作要做,可是那电脑屏幕明明都锁屏了……

第二天,我们应周老爷子的邀约,一起去游览这个大都市最负盛名的景区。

清晨起床,沈晖已经恢复正常,他早早的从酒店的餐厅端来了我喜欢的早点,牛奶蛋糕,半个西柚。吃早餐的时候,沈晖从箱子里拿出了一片面膜,撕开来笑嘻嘻的说道,“来,每天你都要敷一张面膜的。”

我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这些都是他一贯做的,可是今早我竟然有一种失而复得的感受!

好像昨夜的沈晖,已经不是我的了!

我的沈晖回来了……我也不再提昨天的事,起来梳妆打扮好,我们便到了那个景区。

他们都到了。

江梅梅,我本对这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根本毫不在意,今天却忍不住大量起来她,我克制过自己,可是克制不住----人家说,一个女人,开始把另外一个女人放在眼中和心上,不管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都说明意识到了她的威胁,也就说明自己开始嫉妒她了,把她摆到了一个竞争者的位置了。

江梅梅有什么,不过在周时昌的办公室晃了一圈,凭什么就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惊涛骇浪?

我看着今天的她,她的穿着打扮都很普通,走到人群中就是这个城市最普通的白领----但是仔细看,衣服质感都很好,我猜,这些应该是白云飞给他置办的吧?白云飞一看就是个很有品位的男人。还有一点我不愿意承认的,普通的打扮掩盖不了她秀丽的面庞,她长得很好看,像一块璞玉。

我心里不禁又冷笑了一下。

这个女孩子,背了一个双肩包,她有些瘦,这包在她身上显得尤其大,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了什么。我注意到,白云飞和沈晖都尤其瞟了她的背包,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他们都想帮她负担那个包,介于自己的身份和在场的人,他们都没有真的行动----要是我和周小姐不在,他们绝对抢着帮她背了。

想到这里,我有些咬牙切齿,不过周妮娜似乎更难克制自己,她几乎已经开始针对江梅梅了。她喜欢白云飞,张扬而露骨,我们都能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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